2015年12月30日12:29
作者:張嘉興
勞動部勞發署前幾天公布「2015企業人才進用與展望大調查」,結果顯示有近廿七%企業打算今年不發年終獎金,這當然包含月薪 2.5萬以下的勞工。相較於退休軍公教人員,今年年初,國民黨立委以多數席次優勢,不顧在野黨的反對,以"照顧弱勢"為理由,將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等於年終獎金)的發放標準由月退俸2萬元以下,提高到2.5萬元以下。
今年報稅真實故事,勞工若月薪2.5萬,沒有年終獎金,年收入 30萬(2.5萬乘 12),如果沒有其他扣除額,免稅額是 8.5萬(免稅額)+7.9萬(標準扣除額)+10.8(薪資扣除額),總共27.2萬,應繳稅額 (30-27.2)萬乘0.05(稅率)= 1400元,這個時侯,月薪2.5萬的勞工,是個納稅義務人,政府表示,繳稅是國民的義務,如果你不繳稅就查封你的帳戶、財產拍賣。
如果是軍公教退休月領2.5萬,政府卻表示,你是弱勢,國家有義務照顧你,不但不用繳稅,國家還給你 1.5 個月,總共3.75萬元年終慰問金(這些錢納稅人出的),你的總收入,完全不用繳稅,只要月退俸年所得低於92.2萬(退職所得免稅額 75.8萬+免稅額8.5萬+7.9萬(標準扣除額)),都不用繳半毛稅。一樣是中華民國國民,一樣領 2.5 萬,一個是勞心勞力工作的勞工,不但沒有年終獎金,還要繳稅 1400元 ,給週休 7日的退休軍公教當年終慰問金。
請問強調公平正義的馬總統、國民黨立委們,這就是你們所謂的公平正義?
(註:前幾個月勞動部公告勞工領月退俸平均是 1.6萬)
原文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30/76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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