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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

強盜啊!國民年金沒人繳 衛福部擬修法增罰則

2016年05月22日00:03

上路近8年的國民年金將出現史上最大變革,國民年金目前屬「柔性強制」保險,遲繳僅有些微利息、沒有罰則,也不會強制執行;但8年來國民年金當期保費收繳從51%下滑到47%,一直無法有效提升,因此衛福部研擬修法,將對有一定經濟能力的民眾增加滯納金,預計將有175萬人受影響,最快今年內提出修法草案。



國民年金保險2008年10月起開辦,352萬名未投勞、農、軍、公教等其他社會保險者,如家庭主婦和失業者,25歲以上到未滿65歲前會自動納保,目前每月保費為878元。按時繳費者,期間可享生育、喪葬給付;繳費至65歲後,每月至少可領3628元老年年金給付。

目前國民年金保險對本人遲繳保費並無罰則,僅會依郵局1年期定存固定利率徵利息,若欠1期保費達1年,僅多12元利息。但依法配偶有連帶繳費義務,本人欠費,但配偶無正當理由卻未幫忙繳費者,配偶可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勞保局表示,近8年來收繳率由51%下降到47%,主因是年輕人離請領老年給付的年齡尚遠,繳費意願較低;罰配偶部分也遇到執行困難,4年來僅發函800名配偶催繳,最後僅180人被罰,總罰鍰約75萬元。

衛福部上月召開國民年金制度及法規檢討諮詢會議,會中討論為解決繳費率低落問題,多數代表建議修法將制度從「柔性強制」改為「剛性強制」,亦即增加滯納金及罰則,配偶連帶繳款的條文也研擬保留。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專委姚惠文證實確實此修法方向。她表示,國民年金開辦至今,一直面臨繳費率很難提升的問題,雖法律規定可罰配偶,但處罰的過程中也有配偶抱怨欠費本人也有經濟能力,為何不能罰本人。另外也有學者認為,可能是因為國民年金強調「柔性強制」,導致民眾繳費意願不高,因此修法將朝對「有能力的民眾」增加滯納金方式處理,代表未來欠繳民眾若堅不繳費,恐會被強制執行。至於「有能力」的定義,以及滯納金數額為何,姚說還要再研議。

另外,勞保和公保都有提前領的「減額年金」和延後領的「增額年金」設計,僅國保限定滿65歲才能領,經會議討論後,為利未來朝向年金整合,多數出席代表認為可增加展延或減額年金機制。會中也討論到國保遺屬年金規定中,遺屬每月工作收入需低於月投保薪資(18282元)才可領,未來也考慮將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社福津貼一併納為請領門檻。

姚惠文說,上述修法方向將向新部長報告,再決定和年金改革一併處理,或《國民年金法》先修法。

對於國民年金保險擬增加滯納金規定,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創會理事長張凱翔質疑不切實際,他指現行罰配偶規定已執行得很困難,欠費本人多是沒有工作的人,「如果要強制執行,能實際收得到保費嗎?」

上班族李先生說,「個人造業個人擔」,本人欠費卻罰配偶太不合理,應刪除罰配偶條款。民眾張太太說,失業了誰還有錢繳保費,欠繳的還要被強制執行「根本是強盜」。(唐鎮宇/台北報導)

原文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22/867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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