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前任原民處代理處長督固‧撒耘涉偽造公文遭判刑。資料照片
2016年04月21日16:59
花蓮縣府去年初辦理「原住民生活輔導員甄試」,縣府一名前處長媳婦逾期報考,竟獲增額參加考試,其中「公文」科試卷交白卷考零分,原民處代理處長為報答前處長提拔,竟指示下屬拿空白考卷給女考生重新填寫,再幫她改總成績,最後竄升第一名錄取。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日前後依變造公文書罪,判處代理處長督固•撒耘有期徒刑1年6月。
判決書指出,花蓮縣府原民處代理處長督固•撒耘(50歲)、專員徐采瑤(33歲),女考生林鳳嬌(44歲)則是原民處前任處長曾玉霞的媳婦。原住民生活輔導員甄試,錄取後雖是約聘僱人員,但職位相當於五職等公務員,月薪4萬多元。
縣府辦理原住民生活輔導員遞補人員甄試,去年1月19日公告預計錄取2人,同月26日報名截止,當時有24人報名,18人核定符合資格,同月30日甄試。因督固•撒耘發現逾期2天報名的林女不在甄試名單上,甄試當天即指示科長蔡鼎紘在甄試考場,以手寫方式在甄試簽到簿姓名欄內,增列林女姓名,讓林女得以完成甄試。
但林女筆試成績不佳,其中公文試卷一字未寫,因交白卷被評為零分。督固•撒耘、專員徐采瑤得悉林女未獲錄取,徐女便依照督固•撒耘指示,在去年2月6日將甄試試卷、評分表、成績總表及應徵人員筆、面試成績一覽表拿給督固•撒耘。
徐采瑤並在2月9日晚上持空白公文試卷至林女住處,讓林女重新書寫公文試卷。督固•撒耘為舞弊護航,竟將甄試成績前2名錄取考生成績表塗改降低,再抽換林女原始試卷,將林女成績提高為最高分數。並在2月11日將變造成績等公文書交由徐女,科長蔡鼎紘並公告錄取。
法官認為,督固‧撒耘假借職務上機會,指示徐采瑤拿取空白試卷及相關公文書,並在篡改評分表、試卷後,指示徐采瑤行使,但念及其在考試結果公布及政風處調查前,即知錯並決定以原始正確考試結果發文予原住民委員會,因此依變造公文書罪,判處督固‧撒耘1年6月,徐采瑤則判處1年2月,緩刑3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至於林鳳嬌則被依變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6萬元。(突發中心李光濱/花蓮報導)
原文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21/84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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