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我們,謝謝你

2016年1月15日 星期五

「宅王」張彥文殺前女友 一審遭判無期徒刑



綽號「台大宅王」的台大研究所畢業生張彥文不滿女友提分手,街頭持鋼刀狂砍女友47刀,行凶後自殘並脫下女友褲子吻屍被捕,被依殺人等8罪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理1年多審結,今天判決張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檢方指控張彥文共觸犯2個強制性交罪、1個妨害秘密罪、1個侵入住宅罪、2個恐嚇罪、1個殺人罪及1個汙辱屍體罪,論處他8條罪狀。
 
現年30歲的張彥文在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上網認識在台大附設幼兒園當實習教師的林女進而相戀;不過,由於兩人個性差異大,感情急速由濃轉淡,隨後分手。
 
分手後張不甘心,設法進入台北市南京東路林女租屋處等候;當晚林女返家後發現,要求張離開,張對林女恫稱握有裸照,如想取回,還要再一次性交,林女拒絕,張因復合無望,心情難平復。前年9月22日夜半睡醒,把在超市購買的鈦鋼刀藏於背包內,埋伏在林女住處樓下2個小時,6時許趁女友出門,自她後方摟住林女肩膀,表示想自盡,希望女友能陪伴他人生最後一天;說完話,突然持刀朝女友頭、頸、胸、四肢瘋狂砍殺共47刀,其中6刀砍中要害為致命傷,林女倒地氣絕,張彥文竟當街脫下林女的外褲、內褲,猥褻林女下體。
2016/01/15 16:12

原文網址:https://video.udn.com/news/42696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

為了避免新聞快速被下架,將先行備份於此部落格

1.本站為備份即時新聞之文章

2.本站僅備份文章無任何營利之途

3.本站僅備份文章,文章所有權仍為原出版者所有
如未經原作者同意轉載/修改文章將與本站無關

4.文章原作者如不希望文章備份至本站請透過臉書粉絲頁通知管理者,管理者會盡速撤除文章備份

5.本站整理如有錯誤、希望撤除備份或需要反映意見請利用臉書粉絲頁,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