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儀松(小圖)被控與人妻在展示床上嘿咻。資料照片
2016年01月08日19:35
曾任民進黨國大代表、彰化縣黨部主委等職務的賴儀松,13年前替涂姓支持者證婚,卻覬覦涂妻年輕貌美,勾引人妻上床,去年6月涂男姊夫撞見賴男環抱涂妻,兩人姦情曝光。一審認定兩人在涂男開設的家具行展示床及摩鐵等處嘿咻3次,依妨害家庭判賴男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涂妻則因坦承一切,獲判刑4月,緩刑2年;賴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查出賴男企圖與涂妻串證脫罪,駁回賴男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61歲的賴男與36歲的涂妻相差25歲,涂男是賴儀松的支持者,結婚時請他當證婚人,賴男和兒子選舉時,涂男除捐款支持,還無償提供車輛,並且幫忙助選。
2015年6月15日下午,涂男姊夫到家具行找涂男,因在1樓沒見到涂男,於是走上2樓,卻意外撞見剛在展示床上偷情完的賴男環抱涂妻,涂男姊夫見狀驚慌失措,又怕打草驚蛇,於是默默離開,但2人姦情已因而曝光。事後涂妻因良心不安,向丈夫坦承實情,賴男則否認到底。
檢方起訴指出賴男從2013年間至2015年間,多次利用涂男外出,在涂男開設的家俱行2樓的展示床上或帶涂妻上汽車旅館嘿咻,與涂妻嘿咻達42次,起訴2人。
雖賴男始終否認通吃人妻,但彰化地院依兩人在汽車旅館嘿休完畢後,拍下用棉被蓋住上身、裸露下半身的裸照,涂妻與賴男的LINE對話與證人證詞等,認定2人在展示床與摩鐵等處共嘿咻3次,每次各判賴男6月徒刑,應合併執行1年2月,得易科罰金42萬元,但賴男與檢方都不服,分別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因涂妻指證賴男腹部有1顆紅痣屬實,及案發後2人陸續的LINE對話,包括涂妻稱「102年10月7日被你硬上了之後,人生就毀了」、「我被你傷得好重也好痛」、賴男稱「我只有說過,我非常愛妳,愛妳入骨,妳是我的最愛」。
此外,賴儀松另傳訊給涂妻「不要因愚昧而把自己推向滅亡」、「留下一條路自己可以走的,不要把所有的路都堵死」、「我們的現在都是在走鋼索,如果大家想要平安,順利落幕,我希望我們可以當面溝通,如果妳不想,而是想把事情繼續鬧大,那我也無言」,認定賴男有企圖串供行為,因此維持一審判決,全案確定。(許淑惠/台中報導)
原文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108/7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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