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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8日 星期四

劉政鴻胞弟陽明山竊佔國土 被判無罪

新頭殼newtalk | 周佑政 綜合報導
發布 2015.02.13 | 12:59 PM | 更新 2015.02.13 | 01:02 PM



劉政池位於陽明山的七七行館涉開挖地窖竊佔國土約1500坪,圖為相關單位人員拆除違建。圖:中央社資料照片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的陽明山別墅「七七行館」涉竊佔國土,去年1月被依竊佔、偽造文書等7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13)日宣判,劉政池因違反《水保法》判決2年3月徒刑,但竊佔國土等均無罪;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長蔡佰祿等放水發建照,遭重判6年徒刑。



士林地院判決,劉政池僅因違反《水保法》被判2年3月;蔡佰祿被依2圖利罪重判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前陽管處官員謝文華、李朝盛被判2年7月,褫奪公權2年;廠商葉憲忠因違反《水保法》判1年2月徒刑,減為7個月;劉政池胞妹劉子瑩、女兒劉冠余、劉冠廷涉偽造文書等,但均獲判無罪。

檢察官2013年11月率隊開挖七七行館,挖出大型地下室,隨後,循線查出其為劉政池2004年透過包商葉憲忠開挖,目的是興建停車場,後因工程款問題停工。在此之前,劉政池還宴請時任陽管處長蔡佰祿等人,取得建照,興建七七行館。

全案審理期間,劉政池等7人堅持不認罪,僅葉憲忠坦承不法。對於案情,劉政池堅不吐實,要法官問其他被告,他還曾說,「房子住久了難免會變大」等辯詞,企圖脫罪。

針對判決,當初踢爆此案的台北市議員何志偉上午表示,「劉政池應該改寫物理教學書,為什麼房子可以愈住愈大,法官需講清楚。」何志偉質疑,官員圖利居然沒事,請問是誰圖利他,難道國民黨要驗證法院都是他們開的嗎?

何志偉表示,「劉政池的確竊佔國土,當時檢察官這麼努力,到法院後,卻遇到恐龍法官,劉政池遇到全台灣最好的法官。」他強調,七七行館應是台灣最嚴重的豪宅弊案,牽扯到立委與中央部會,「才能讓劉的豪宅一直長大,還能生出地道,今天判無罪,證明台灣永遠不會有公平正義」。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

原文網址: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2-13/5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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