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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4日 星期三

83歲老翁為老伴打醫療官司 獲賠30萬

2016-02-24  15:3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83歲呂姓老翁為老婆視網膜病變,到醫院進行雷射手術卻換來失明的結果,獨力沒有律師協助下打醫療官司3年,獲賠30萬元和解,一開始很多人說他是「雞蛋碰石頭」,這是他人生最後一役,他沒有半點喜悅,只感到自己還長進不少,心中石頭總算放下了。

83歲呂老先生因為妻子手術失敗而失明,他獨力打官司3年獲賠30萬元。(記者楊政郡攝)

83歲呂老先生因為妻子手術失敗而失明,他獨力打官司3年獲賠30萬元。(記者楊政郡攝)



呂姓老翁的妻子101年間因罹患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到中山附醫看診,過程執行雷射手術,呂羅氏事後右眼失明,控告醫師業務過失及民事求償,此案刑事部分不起訴,呂老申請再議,又被駁回,很多人就此放棄,呂老二次再議,且二審檢察官同意二次送醫事鑑定委員會,迫使醫院及醫師同意和解,此案告一段落。

刑事部分處處碰壁,民事部分卻有斬獲,一審法官認為呂羅老太太右眼失明是病況惡化引起,對於這種增生性視網膜病變,採用雷射手術有其必要性,失明應與手術無關。但醫師一開始未告知呂氏夫婦病情與治療方法,在第四次手術才讓對方簽手術同意書,確有未對病人盡告知義務的過失,一審判醫師與醫院連帶賠償15萬元。

在二審民事庭,醫院讓步同意以30萬和解,換來呂老撤回再議。

呂老先生說,很多人都說這場官司是「雞蛋碰石頭」,他碰到的律師是從主任檢察官退休的律師,他則是一個人加上犯保協會法務人員協助,對方律師出了很多難題給他,如反問他操刀醫師是何人?他轉告檢察官,請檢方協助,得到的答案是自己去找!最後找被告醫師談話錄音,從錄音中尋找線索,第二次提起再議,且檢察官同意再次送醫事鑑定委員會,可能是被告得知可能出現不利,同意二審法官和解的條件,而醫師仍不同意公開道歉,法官安慰說賠錢就代表道歉了,他雖然感到是贏了,但沒有一點喜悅,「轉眼官司3年過去了實在累了,心中石頭總算放下了。」

原文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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