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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5日 星期四

【更新】雷聲大雨點小? 台中BRT查無弊簽結



中檢調查後,查無BRT弊端簽結。資料畫面

2016年02月25日13:30    

(更新:新增八大疑點查證結果)

台中市長林佳龍上任後,砍掉快捷巴士BRT,且認全案弊端疑雲重重,主動移送政風室查辦,廉政署和台中地檢署也分別立案調查,最後由中檢針對BRT車輛採購、公營改聯營、「陽春版」行控中心等8大疑點,追究採購、驗收等過程有無官商勾結弊端,但經數月追查,認定沒有犯罪實據,今將全案簽結,僅涉及盜採土石方部分另案偵辦。


檢方調查8大疑點包括,車輛採購案疑以特殊保固規定,排除油電車及電動車的供應廠商投標、柴油車輛主要系統多出自同一公司、開放民間業者聯營,又僅能向特定公司採購、質疑機電系統工程的分包商未經海基會認證、土建水環工程延宕,相交通局人員疑涉有違失、票務系統規劃不當,變更設計增加公帑支出1千萬元、機電工程未完成驗收即通車、人事進用涉不法關說。

檢方調查,疑點一,以保固限定「超級電容使用夀命應至少滿足10年,無須更換」排除供應商。經設計監造廠商中興公司稱,這是車輛的重要零件,設計10年的限制是要求品質,而參標廠商也證稱,不認為有規格限制競爭,正常使用超級電容的夀命應該是30幾年沒有問題。

疑點二,因限制競爭,導致各競爭廠商所使用的柴油車輛主要系統品項多出自同一公司。查證結果,參標廠商證稱,煞車系統、車輛連結段及動力系統的規格,並無使用特定廠商生產產品的疑義。

疑點三,車輛後續擴充採購及民間聯營業者只能向得標廠商雲從龍公司購買雙節巴士,獨厚業者。經查BRT營運路線與11條市區客運路線有70%高度重疊, 因而開放聯營,但從採購相關資料中,並未限定民間業者需向特定業者選購車輛,而原來的車輛採購招標公告,已先敘明後續要擴充14輛雙節巴士及擴充預算金額上限,難稱是圖利雲從龍公司。

疑點四,機電系統工程得標廠商「華電聯網股份有限公司」所提的分包商「江蘇惠民汽車配件製造有限公司」,其提出的實績證明非以繁體字記載、未載明完工日期,也未經海基會認證,投標資格有疑義。檢方調查,投標須知僅要求「中譯本」並無強制「繁體中譯本」規定,而根據海基會出示的相關文件,該廠商關於外國實績認定,尚符合投標須知的要求。

疑點五,工程進度延宕,施工、監造單位、交通局人員疑涉有違失。經調查,施工廠商德昌公司施工逾期,是因未獲得設計監造單位中興公司的書面資料而影響進度,不可歸責德昌公司,但對中興公司裁罰16萬餘元,並非無罰。

疑點六,票務系統規劃不當,導致須變更設計增加支出。查證結果,捷運工程處曾召開票務整合協調會議,將捷運收費模式改為公車收費模式,並要求機電廠商設更設計,這是政策變更等專業判斷,難認為有不法。

疑點七,未完成驗收即先營運通車。檢方查證認為這純屬政策決及履約問題,難僅因先行通車的政策決定,即認為公務員有貪瀆犯行。

疑點八,晉用人員疑涉關說不法。檢方查證,快捷公司的人事不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規定,董事長和總經理均有人事任命權,人事問題純屬臆測,沒有關說進用人事的證據。

台中市BRT爭議,於前年市長選舉時成為選戰重點,林佳龍當選後也於去年3月決定砍掉、不玩了,去年7月停駛後,BRT被改為公車專用道。

選舉期間的紛擾,讓BRT蒙上弊案重重陰影,台中市政府自行完成調查報告,由政風處將全案移送廉政署究責,廉政署審核後認為其中可能涉及官商勾結弊端,將全案發交廉政署中部調查組偵辦,台中地檢署則剪報自行分案調查,最後協調由台中地檢署主辦,中檢肅貪組經半年多偵辦,調閱相關契約文件及傳喚包商等相關人員查證,認為全案並無涉及官商勾結等弊端予以簽結。(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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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2:49
更新時間 13:30


原文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225/8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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