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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7日 星期三

改判無期 在校考試成績好 弒母鴛鴦竟免死


2016年02月16日    



蔡京京與曾智忠四年前弒母,棄屍花蓮海邊。花蓮高分院日前以曾男在校成績優異,非無教化之可能,兩人獲判無期徒刑。資料照片

【王文傑╱花蓮報導】不孝女蔡京京四年前與男友曾智忠聯手弒母,還狠心將遺體棄置花蓮海邊,蔡女被逮後診斷罹患精神疾病獲判無期徒刑,至於曾男因犯後態度惡劣兩度判死,但花蓮高分院更一審日前卻撤銷死刑判決,認定曾男求學成績優異、操行良好,不僅在中正理工學院以第三名畢業,任職軍中還多次被記功嘉獎,非無教化之可能,因此改判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蔡京京(三十四歲)二○○○年間遊學紐西蘭,認識曾智忠(五十四歲)交往同居,二○一○年返台因經濟拮据,常向蔡母伸手要錢,兩人居無定所流連網咖,蔡母認為曾男行為偏差、好高騖遠,多次要求兩人分手,也曾當面數落曾男遊手好閒,種下弒母殺機。



曾智忠以電擊棒電昏蔡母,再以膠帶摀住口鼻,導致蔡母窒息死亡,蔡京京則在一旁冷眼旁觀。

電暈後膠帶摀鼻致死

曾男和蔡女於二○一二年五月一日下午,以看屋為名騙蔡母碰面,由曾男以電擊棒電昏蔡母,再以粗鐵絲纏頸絞殺,蔡女雖未親手弒母,但冷眼旁觀,並助男友用童軍繩、鐵絲綑綁遺體裝進垃圾袋,再租車從台北載到花蓮縣豐濱鄉的斷崖棄屍海中。

檢警調查,蔡女為誤導檢警追查方向,還模仿母親筆跡,在家留紙條佯裝母親外出當志工;曾男則從頭至尾否認殺人,甚至誣指死者是蔡父符咒施法致死與他無關。

合議庭法官認為死者頸部皮下未出血,頸部勒痕應是棄屍綑綁所致,與先前檢警絞殺的推論不同,認定是電暈後用膠帶摀住口鼻窒息而亡,另調閱曾男求學成績,見他在校成績優異,任職航發中心期間頻因執行計劃有功遭記功嘉獎,認定他仍有教化的可能,因此改判無期徒刑。

男態度惡劣曾罵法官

花蓮高分檢接獲判決書後,因蔡女部分已決議不再上訴,因此蔡女無期徒刑定讞;但高分檢對曾智忠獲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無法接受,決定上訴。
對於弒母棄屍案兩名主嫌都死裡逃生,法界意見兩極,有律師認為,蔡女因罹患精神分裂症可以減刑,曾男無保護傘,且犯後態度惡劣,還曾當庭辱罵律師、法官,理應罪加一等。但也有律師認為蔡女殺害直系尊親屬僅判無期徒刑,曾男是「外人」沒理由被判死刑。

「難道成績差就下賤」

法界人士也抨擊,用求學成績、工作表現做為「仍可教化」的理由太過牽強,網友則是一片罵聲,「三十年前的成績當作可教化依據,實在可笑」,還有人痛斥「成績好代表人品高尚?難道成績差就人品下賤?」

網友意見
◎張錯若:法官鼓勵大家念書用心良苦
◎Jessica Tang:放牛班的就該死的意思嗎?
◎James Wang:看到這判決,我有股衝動要蹺班回家翻箱倒櫃,把我從小到大的獎狀都翻出來,拿去護貝
◎Alan Kuo:意思是說考上公務員的人也是可以免死?也就是說律師、會計師,只要學歷好一點的,殺人都免死就是啦!
◎Wang Chih-ming:成績優異只是代表肯用功讀書或是比較聰明,跟能不能教化有啥關係?
◎劉子豪:成績好殺人免死!恭喜台、清、交等高學歷的學生
◎陳素玲:扁扁求學時期也是成績優異,怎麼還判那麼重?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網站

原文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216/37064449/%E6%94%B9%E5%88%A4%E7%84%A1%E6%9C%9F%E5%9C%A8%E6%A0%A1%E8%80%83%E8%A9%A6%E6%88%90%E7%B8%BE%E5%A5%BD%E5%BC%92%E6%AF%8D%E9%B4%9B%E9%B4%A6%E7%AB%9F%E5%85%8D%E6%AD%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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