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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監理單位史上最大規模開罰 119萬人次遭罰款



公路監理單位本月針對近119萬人次開出機車燃料費欠費罰單;圖中非被罰者。黃世宏攝

2016年03月20日00:02    

機車燃料費原本是換行照時順便繳費,2013年實施機車免換行照後,燃料費也改採每年徵收,但新制上路後卻導致欠費暴增,2013、2014年累計欠費達14.5億多元,公路總局本月起針對欠費車主開出首批罰單,近119萬人次挨罰,創公路監理單位單次最大規模開罰紀錄,罰款金額共逾7億元,每名車主最多被罰1200元。


公路總局昨說,機車燃料費欠費除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追回外,該局本月起也首度針對欠費的機車族開出罰單,共118萬9016人次挨罰,總計罰款7億多元,創下監理單位單次開出最多罰單紀錄,把監理所人員忙翻天。

公路總局指,因應機車燃料費更改繳費方式,對於2013、2014年逾期未繳的車主,都有給予寬限期,除寄發平信、雙掛號信催繳外,還舉辦補繳燃料費可抽獎送機車活動,但仍有不少民眾不繳,只好依規定開罰。

公路總局說,去年起燃料費催繳程序已回歸正常,6月寄送機車燃料費繳款單,7月繳款,逾期不繳,9月寄送平信催繳單,再不繳11月寄送雙掛號催繳,繳款期限至當年底止,目前還在統計去年的欠費車主人次,將列為第2波開罰名單。

根據《公路法》規定,機車燃料費逾期不繳,可罰300到600元,其中逾期1個月內有補繳可罰300元,逾期2個月才補繳或仍不繳者,則開罰600元,這次被罰的車主若連續兩年都欠費最多罰款1200元。若仍對罰款不理會,就直接送法院強制執行,從當事人薪水或帳戶中扣錢。(李姿慧/台北報導)

原文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20/8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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