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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數位典藏比你想像的還要專業多了



2016年03月11日16:53    

作者:蘇峯楠(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博士班)

據報載,再生補破網公司的胡顧問,願將手上近千份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檔案文件捐贈檔案管理局;但在此之前,則先在網路徵求學生團體幫忙「數位典藏」這批資料,並在不侵犯隱私權前提下公開,再交給檔管局。


在學術與文化意義上,史料的價值若要充分發揮,首重史料的開放化。這批檔案現在歸胡先生擁有,但胡先生不藏私,願將藏品無償公開,可謂嘉惠社會之舉。然而,該公司稱呼自己的影像記錄工作為「數位典藏」,筆者認為有待商榷。

數位典藏(digital archive),意指將現實環境中實體(如各類有形物件)或非實體(如聲音、影像)的資料,以數位化技術轉為數位格式資料,並且予以長久保存與應用。

其中,紙質文物的數位化工作,需先為原件編目造冊、記錄各項基本資訊、丈量尺寸、編碼命名、局部清潔等,再以高階掃描或攝影技術製作數位影像。隨後,進行影像校對確認、色彩校正管理、畫面裁切、資料儲存等作業。為有效管理檔案,亦要進行資料分類、描述與撰寫後設詮釋資料(metadata)、轉入資料庫等工作。每個步驟,都需投入充分人力及時間,以專業設備與細緻技術,力求文物保存與發揮後續應用的積極目標。

而史料的整理與各項描述詮釋,則需細緻的解讀研究來支持。這仰賴學術單位機構集結具學術能力的學者專家組成解讀團隊,共同觀察史料,繕打與校勘文字,詳實判讀、解釋與考證內容,以及彼此討論與確認。這不僅為史料建立起嚴謹的基礎資訊,也便利未來進一步研究與利用,是讓史料可整理化、可讀化、可應用化的重要基礎工程。

所以數位典藏其實是一項高度專業、也需付出高成本的工作。如果只是攝影掃描、把影像圖檔儲存電腦,筆者認為,實在無法稱之為數位典藏。而一般設備、環境與人力下,若因不當翻閱、重壓原件、打亂文件排序,繼而造成原件損傷或失去原樣,反而可能是文物保存上的反效果。

筆者認為,文物的數位典藏,仍需交予專業的設備、環境與團隊處理。

若胡先生與社會大眾有心關注史料保存及後續應用,除了自己先進行簡單的造冊與拍照記錄,應可嚴密監督相關部門的後續處理流程,並且關注與支持鬆綁政治檔案、放寬調閱限制、修正檔案法等國家檔案開放化改革,讓全體大眾都能透過更多歷史文獻與關鍵資訊,合理地、真切地關懷歷史與了解過往。

原文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11/81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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