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清潔劑將不得再標榜天然、無毒、有機、抗菌等字樣。蔡明樺攝
2016年03月21日00:04
洗碗精、蔬果洗潔液常標榜天然、無毒,易使消費者產生迷思,衛福部食藥署預定五月實施標示新制,首度禁止此類食品洗潔劑在品名或包裝上標示天然、有機、無毒、抗菌等不實或誇張字眼,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重罰400萬元。
食藥署副組長許朝凱說,去年五月已通函廠商「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原則」,天然、有機、無毒和抗菌等字眼恐涉不實、誇張或誤導,品名或包裝上不得標示,考量須換包裝而給1年緩衝期。
北榮臨床毒物科主任楊振昌直言,此類產品洗淨有效成分為界面活性劑,多為化工合成,並非天然、也絕非完全無毒。許朝凱說,若食品用洗潔劑標示抗菌,常指本身含抗菌配方,非指用其清洗後的碗盤、蔬果可有抗菌效果,為免誤導,禁此標示。
此外,未來須主成分屬未經化學加工的天然原料(如茶籽),或符合農委會CAS有機農產品認證標章,新制才允許在成分欄標示天然或有機,且須標明這類成分的體積或重量百分比。
消基會秘書長盧信昌批業者在標示上鑽法律漏洞、誤導民眾,食藥署將來應嚴罰違法業者,《公平交易法》也有規範利用標示誘使消費等行為,主管機關應硬起來保障消費權益。
台灣肥皂清潔劑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王殷伯說,會員廠商已陸續改標,估約6成產品受影響。生產水晶肥皂、橘子工坊等知名洗潔劑的南僑、永豐餘、毛寶均回應,已陸續改標;台塑生醫、耐斯、白雪、古寶無患子生技也表示將配合改標。(蔡明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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