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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7日 星期四

NCC推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新案 可單頻單買



針對立院去年底決議要求NCC半年內推出分組付費方案,NCC今表示參照過去各界意見,現推出共5個方案。朱政庭攝

2016年03月16日15:19    

針對立院去年底決議要求NCC半年內推出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方案,NCC今表示參照過去各界意見,現推出共5個方案,除包含過去提出費率上限5百元到6百元不等方案外,NCC也新研擬方案,包含解除費率上限管制,由地方政府自行審議決定,但不得拒絕民眾單頻單買、提供七天鑑賞期等,NCC表示,上述方案皆未定案,仍有融合、調整金額空間,近期將會邀請產學界舉辦座談、公聽會等凝聚共識,會在立院要求期限前提出。


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進行例行委員會,針對分組付費案也進行報告,NCC表示,過去推出分組付費方案都有針對費率上限金額管制,如方案一規定基本頻道普及組至少包含法定應播送11頻道,不超過2百元,基本頻道套餐至少3組,每組不超過130元,總組合費用不超過3百元,全部基本頻道組合不超過5百元。

方案二除上述費率上限規定,套餐組基本要求降為2組,每組頻道至少30個,每組套餐不超過2百元;另有方案三則是產業界要求基本頻道上限為6百元,再向上分組。

NCC表示,上述方案都是在2013年規劃分組付費草案時提出建議方案,但考量產業發展和消費者選擇權,本次新研擬出兩方案,都鬆綁解除費率上限管制,改由地方政府審議,NCC表示,像方案四仍規範必須有基本依法須播送11頻道,包含法定必載、指定必載、公用頻道等,只要繳交基本費用就能觀看,但業者須提供一組維持訂戶既有收視習慣組合,如現行民眾習慣一組固定費用、一百多個頻道全選選擇,業者仍必須提供,另業者須提供一組以上其他頻道組合,讓訂戶選擇。

方案四還要求業者不得拒絕訂戶在依法應播送頻道之外,選購單一頻道收視,可以單頻單買,另業者也要提供訂戶七天收視聽的鑑賞期。

方案五更是全面鬆綁,由業者自行根據經營策略和訂戶需求,自主規劃多組基本頻道組合,另地方政府則根據訂戶實質選擇權 、創新服務、資訊透明揭露、消費者權益、地方公共服務等五項參考指標審核費率。

NCC表示,在跨區經營有線電視業者加入、視訊串流等競爭下,各家有線電視業者促銷費率不少都低於原來方案金額上限,因此新方案提供縣市政府更大彈性審核費率上限,而過去規定付費頻道不得播放商業廣告,在新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中,也予解除,讓頻道商有除收視費外其他收益,對於收費也可提供較大的彈性,對於民眾也有利。

不過NCC表示,上述方案都只是初步草案,接下來仍會舉辦座談、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會整合各界意見,提出一到二方案到立院,甚至上述方案精神可能整合、微調等,但會儘速提出。(朱正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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