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我們,謝謝你

2016年1月24日 星期日

[專文]簡東明立委又涉及賄選了,這次恐怕不一樣

文/王伯仁 2016-01-24 21:40

[專文]簡東明立委又涉及賄選了,這次恐怕不一樣

[專文]簡東明立委又涉及賄選了,這次恐怕不一樣

2016大選剛結束,司法方面就起了若隱若現的變化,外界霧裡看花,假以時日,當更能看清面貎。(摘自網路,本報合成)

國民黨籍山地原住民立委簡東明在2016尋求連任時,又涉及賄選了,重演在2012老戱碼。上次大概因為有「黨國」罩著而沒事,這次可能大不一様。俗諺不是說,夜路走多了,難免會碰到鬼嗎?



簡東明在2012立委選舉中,和太太即國民黨中常委戴錦花,因涉及在高雄那瑪夏區由助理周維平,交付周秀梅校長現金3萬元,發放族人15人每人2千元「走路工」(另案還有13人),並叮嚀如被查到要説是「工作費」。另在住家兼服務處查獲420萬元現金而被起訴。簡一概辯稱係「工作費」而獲判無罪,檢方所提「當選無效」訴訟,拖了數年,也被駁回,所以簡東明得以全身而退。並在今年競選順利連任,是國民黨當選35名立委之一。

但比較另案的平地原住民立委林正二,可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他在2007年立委選舉時,因設宴二桌招待族人頭目免費宴飲,先在2011年7月被判「當選無效」而去職,2012年初又參選立選再度當選,但因他2007那頓「飯局」的「陰魂不散」,又在2013年被判刑1年8月定讞,他再度因同案而去職並服刑,直至2015年才假釋出獄。創下請吃兩桌飯卻兩度丟掉職務的立委。這樣的司法制度實在相當詭異,但也有人猜因他是親民黨籍而非國民黨籍,所以受到「特別」的待遇。

大概由於上次的平安經驗,此次大選,簡東明故技重施,但又被檢警分別在台中和屏東檢調查獲涉賄,不一樣的是兩地已有樁腳共6人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他雖仍辯「工作費」,但在證據鞏固和證人證詞恐和上次的鬆散,大不一樣,而法官「心證」也許會趨於嚴格,在在都有可能。簡東明能否像上次一樣領到「無事牌」,尚在未定之天。

君不見,2016大選後三天,檢調就把監控2年多的立法院祕書長林錫山收賄千萬元案「收網」,法院羈押禁見。再隔天2天,台南地院也判決南市議長李全教的議員選舉「當選無效」,去年底原議長賄選刑事不起訴案,也發回地檢署「再議」,長期烏雲籠罩的司法,好像一下子雲開見青天,朝向「正常」路在走。這並不指涉法院「換黨開」,而是台灣已開始見「天光」,行之已有半世紀之久的賄選,是民主大毒瘤,也該大力徹底割除了。也許這只是時間巧合,或者只是個案,但改革是長期累積而成的,吾人不會幼稚到看一丶二案子而「以管窺天」,但總是隱約看到正向的轉變和發展。

原文網址:http://www.peoplenews.tw/news/95e01e82-7b9e-4493-bee2-dd12c3e0b878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

為了避免新聞快速被下架,將先行備份於此部落格

1.本站為備份即時新聞之文章

2.本站僅備份文章無任何營利之途

3.本站僅備份文章,文章所有權仍為原出版者所有
如未經原作者同意轉載/修改文章將與本站無關

4.文章原作者如不希望文章備份至本站請透過臉書粉絲頁通知管理者,管理者會盡速撤除文章備份

5.本站整理如有錯誤、希望撤除備份或需要反映意見請利用臉書粉絲頁,謝謝